2008-3-3

很陈很冠希!CCTV你是我们的榜样!

上周五年级组长说要找几个人周日去配合拍节目,也就是当观众。问了一下,是CCTV的流金岁月。
我当然是当场拒绝,然后眼睁睁的看着很多同学往火坑里跳。不过,很多人也是不愿意去的,毕竟一去就是半天时间,我们作业有不少。不过任凭我们怎么说,年级组长说了:“你们必须得把人给我凑够了”
于是,很多人半推半就着被写在了列表上。
今天,和去了的人沟通了一下,主要是以下两点:
1、承诺9点到下午1点拍摄,车接车送。结果下午3点才拍完,到学校已经4点了。
2、承诺有盒饭结果只给了一个烧饼夹鸡蛋
当时据说不是只有我们一个学校,还有大学生。相比之下,对于没有午饭这件事倒不是很在意,抱怨了两句就自己找吃的去了。但是我们学校有好多人都没带钱,所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CCTV才给买了个价值2元(不到)的烧饼……
很好,他们就是这么对待祖国的花朵的。你还有什么资格去指责网吧呢?你有什么资格去指责网络呢?你有什么去指责那些被斥为很黄很暴力的东西?就算你当我们很傻很天真,也不至于这么糊弄我们吧……
好多同学当时就十分气愤,拍桌子就要走人,最可气的是学校在这件事中也摆出一个很暧昧的立场,并没有对电视台做出什么,反而来安慰说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好……
不过,好吧,反正这件事我的体会不深,毕竟当时我不在现场……早就预料到和CCAV扯上关系没好事的某人早在周五就立场坚定的告诉年级组长:“除非你能把我开除了,否则我就不去,这是原则问题……”
介于之前因为强制入团问题我已经闹过一次了,所以年级组长也不敢动我,于是赢得了周日一天的自由身……
这么说起来还真是对不起我的同学,OTL……仅发此文以将此事广而告之……

2008-3-2

本博客已被定点河蟹~!

以前一直以为因为博客放在Blogger上随大溜的被河蟹了,今天才发现,其实www.buhexie.com这个域名已经被河蟹了……
也就是说……现在即使搬家到独立博客,也是被河蟹的……
既然被定点照顾了,那么以后就多写点东西做谢礼好了……

[ZT]申请对电信黑箱监管互联网违宪审查的公开函

杜冬劲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
本人声明:本文所有权属于全体公民
欢迎网友提议,或给我一个更好的版本,包括文字,对于违宪制度和行为的建议等等。这个违宪审查将单独提出,并不依赖于诉讼本身的输赢。请网友自行传播此公开函,同时欢迎打印,签字,扫描,制作自己的图片,声音,等支持这次行为,您可以将您的真实名字和相关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到yetaai at gmail dot comg 去掉最后的g。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形式的媒体,在今天的社会中对贬浊扬清,公民意识启蒙,学术交流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在最近诸多事件中,例如山西黑煤窑案,华南虎案,都得到了证实。而网友们的爱心,智慧,公信力,诸多风采,在此无法一一列举(欢迎网友列举)。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我国各项法律继续得到完善,实施。如果能够让公民提起自身提起宪法诉讼,无疑将极大提升我国法治进程和质量。法律界学者,贺卫方曾经说,
从宪政发达国家的经验看,确认宪法效力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允许公民或法人提起宪法诉讼。举个例子,我国宪法 规定,任何法律和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可是,怎样 确定一个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是否违反宪法呢?最好的办法是,利益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影响的人向法院——有的国家是一般法院,有 的则是为审查立法及政府行为合宪性而设立的宪法法院——提起诉讼, 由法官对法律法规加以严格的审查,如果认为违宪,将宣布有关条文无效。这不仅能够使得宪法的效力落到实处,而且也有助于我国的全 部法律法规真正成为一个逻辑严密、局部与整体之间丝丝入扣的法律 体系。
公民杜冬劲于今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诉上海电信违反服务协议。而原告的初衷,反对黑箱式监管互联网,带有强烈的宪法诉讼意愿。其在声明中说,结合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和其中列举的证据,我们认为原告所列事实准确,所诉合情合理。根据我们日常的上网经验,我们也确认很多网站的访问在国内受到了无端禁止。然而,即便明知某个网站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也无法通知有关部门承担责任,改正错误。杜冬劲在本讼中列举的证据,充分证明上海电信参与了监管这些网站的行为。中国电信全资拥有上海电信,结合我们分布各省的事实,中国电信难辞其绺。
进一步,我们认为,无论上海电信在这个是否违约,上海电信及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网络监管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上海电信对于原告故障保修的回答,“非回复性原因”,更是对于公民道权(权利)的极端漠视。鉴于目前没有成熟的宪法诉讼流程,我们特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如下违宪审查的呼吁,希望有人民代表能提起相关议案,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对于中国电信及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黑箱式网络监管行为,进行违宪审查。审查宪法条款包括,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当被禁止访问网站涉及宗教信仰时,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了侵犯。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当公民在论坛网站发表言论无故被禁止时,言论自由受到了侵犯。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公民访问网站无故被禁止,其通信自由受到了侵犯。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使用境外网站从事有报酬或义务劳动时,此网站被无端封锁将侵犯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被访问网站用于科学研究,其他文化活动时,公民访问网站无故被禁止,其科学研究自由受到了侵犯。

原文地址:http://yetaai.blogspot.com/2007/12/yetaai-at-gmail-dot-comg-g.html

2008-1-11

2007年十大不和谐事件评选揭晓!

本次评选从2007年10月开始于2008年1月10日结束,总共参与人数940人。第一次搞这种东西,而且没有怎么宣传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如此多人的重视已经很不容易了。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入选前十的不和谐因素:

第十位:伪造华南虎照片事件
本来事情挺好,周蒸笼捞几万块,山西省林业局建个保护区捞个几个亿。谁叫你们网民瞎搅,好好一圆满结局被你们弄成悲剧了……

第九位:猪肉价格走高
据说美国猪肉一般就1-2美元/斤,
人家美国做IT平均一个月能买3000-6000斤猪肉,
现在北京猪肉一般15,6RMB/斤,
北京哪个做IT的一个月吃的起3000斤猪肉?

第八位:所有卫视黄金时段必须播放主旋律电视剧
不知众网友家如何,我家父母看了一年的抗战片……

第七位:通货膨胀严重
猪肉价格上涨真的是自然原因么?粮油上涨真的是自然原因么?房价上涨难道也是因为自然原因?

第六位:《民间》、《牛博》等针对性议政博客遭封停
人民的喉舌被彻断,政府的喉舌在高歌……

第五位:十七大
多说无益,开这个会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祸国殃民、危机四海,而且某些利益集团从中加紧压迫人民淫威大震打着人民的旗号强奸民意……

第四位:中国首例涉及GFW的案件用户败诉
这个官司输掉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但是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反而能够看到另外一个现象,电信公司是以什么理由胜诉的呢?按照宣判书上写的,因为用户跟电信签订的是带宽租用合同,也就是说,电信公司从来没有义务为你提供通向世界互联网的服务。电信公司只要在你家到它的服务器之间开个2M的线路,并且保证这两端点之间能够正常通讯就已经履行了合同……啊,这似乎跟GFW没关系了,所有的电信用户请“感恩”吧:,电信让你们能访问互联网而不是只能访问电信的自服务系统已经是给你们额外馈赠了,给你们弹点广告那算个啥?

第三位:独立博客不合法化
这个和广大Blogger关系最大,相信很多人都曾听说过那个所有独立域名博客都是非法的一说。没错,确实是非法的,也就是说,现在所有的境内独立域名博客都处于很暧昧的状态,如果你不说什么要紧的倒没什么。一旦碰触到某些利益集团的利益,立刻就可以至你于死地,还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找到根据:早就说你是违法的了,之前算便宜你的……

第二位:更为严酷的网络关键词审查
在中国的网民朋友可能深有体会,自2007年以来,在越来越多的网站发帖发评论时显示诸如:“由于您的文章中含有敏感词汇,需要经由管理员审核后才可发表。”的提示。这些关键词都是十分莫明其妙的甚至可以说是变态的封锁,如果将所有网站的关键词库加起来的话估计一般人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同,关键词审查的范围从国家的名称(中国、日本美国等)、国家领导人的名称(江泽民等)、地区名称(台湾、天安门、西藏)发展到连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词语也不让说,比如Cnbeta.com就是一个观察最新封锁词的佳处,在这里“GFW”变成了Wall,“河蟹”变成了水产,“天朝”变成了洪秀全的家庭企业。从某种程度上说,这道是丰富了中文网络词汇的趣味。在这里向“把IT站做得很娱乐的”CNBeta致敬。

第一位:Youtube被封锁
虽然现在在中国大陆的大部分地区已经解除了对Youtube的封锁,但是这丝毫不能掩盖其曾经封锁的现实。于是,这一深受中国广大网民青睐的Web2.0应用在十七大期间被封锁的情况荣登2007年中国不和谐事件第一名。

其余的还有一些选项得票也是蛮多的,但是因为一些微小的差距而无缘榜上,您要观看完整榜单可以移驾这里

其中蚁力神事件是后来才加入的选项,所以得票较少Other的两个分别为红钻MM事件和珊蝴虫事件,前者因知名度不高没有成为候选,后者因尚未定论所以未加入此次评选,如果珊蝴虫宣布有罪,那么我想这一事件会出现08年十大不和谐事件评选的候选单中……

2008-1-6

转载:《南方都市报》:政府反低俗,首先要承认大众标准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决定自2007年12月下旬至2008年3月中旬,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音像制品“低俗之风”进行一次集中整治。照例,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中,政府不加定义地使用趣味低级、庸俗和低俗这些词汇。而具体列举出来的打击对象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低俗封面,是指那些内容健康但为了促销而使用色情挑逗封面的音像制品;另一类是低俗内容,是指那些以人体艺术为名反复展示女性裸体形象、趣味低级的音像制品。

几乎同时,国家广电总局官员在央视的节目中表示,国家对淫秽色情内容界定有明确标准。按他所言去寻找,我们可以找到一部国家新闻出版署于1988年底颁布施行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在这个简短的规定中,我们看到“淫亵性”成为一个反复使用的定语,认定何为“淫亵”成为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关键。但何为“淫亵”仍然缺少清楚的界定,所以其实很难说是“明确标准”。 
如此较真地去追问几个形容词的定义,是因为它们在此处成为执法标准。实际上,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对淫亵物品的管制规定,所以其相关法律都会包含对“淫亵”一词的定义,英、美、日等国对这个词汇的定义大致相同:依照大众标准不可接受、具有冒犯性的性行为、破坏普通人正常的羞耻感与道德标准。可以看出,定义“淫亵”核心词汇是“大众标准”,而不是“国家标准”;或者说,“国家标准”应该基于“大众标准”,这样才具备正当性。
按照这个逻辑类推,国家对低俗、低级趣味的界定标准,也应该基于“大众标准”。从2005年超女带出低俗话题以来,国家就展开过反低俗的行动。但是我们看到,依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低俗的文化娱乐产品始终存在,而每一次反低俗行动都会引起民间一片“低俗”的嘘声。人们在质疑“反低俗”之时,最常发出的疑问就是,国家判定“低俗”的标准是什么?这个疑问的含义是,国家判定“低俗”的标准与大众标准不尽相同。这正是“低俗”屡反不绝的根源。
所以,若要真正地维护民众的道德标准,将反低俗的行动深入民心地执行下去;若要将大众认为低俗的事物清除掉,将大众喜爱并需要的事物留下来,首先要明白大众对低俗的标准。
要了解大众标准,其实并不是很困难。其一,要尊重大众的行为选择。收视率非常高的电视节目,有它的群众基础。其二,要倾听民众的声音。电视里循环播放的减肥美容产品广告,就是大众认可的低俗,广电总局每次下禁令都受到欢迎,但不知为何每次都禁不掉,以致还要再禁一次。其三,具体到“淫亵”的标准,大众不能接受、感到有罪的标准,有世界其他国家的标准可以借鉴,有一些基本的原则是普世通用的。
最近一则让人感到高兴而又荒唐的新闻是,世界著名的成人色情杂志《花花公子》和以三版女郎和趣味低俗著称甚至自我标榜的英国小报《太阳报》,获准在奥运会期间在北京出售。但奥运会一结束,这些报刊将重新被禁。其实这种做法可以理解,因为国际友人需要阅读这些报纸杂志,而中国显然没有权力去拯救外国人的堕落,只能承认他们有权利决定自己的阅读趣味,有能力为自己负责。但让人感到难堪的是,这一个开放再禁止的过程,赤裸裸地呈现出中国人与外国人的境遇区别,还有中国的国家标准与国际通行的标准之间的区别。
如果我们承认出版《花花公子》的美国和出版《太阳报》的英国并不比中国社会更加道德堕落,那么我们就应该承认类似的出版物不会让中国社会更低俗。中国人与外国人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我们一样对自己有要求,明白自己要选择什么,有能力为自己负责―――只要国家法律允许我们为自己负责。中国大众与外国大众对低俗、对罪恶感的道德基础也没有本质的区别。中国的国家标准与大众标准之间存在相当的距离,这个距离在社会现实中呈现为格外扭曲、无比顽固的低俗。

 

南方都市报一如既往的GJ,2008年也请您多多订阅南都!

2007-12-30

测试文章……

为了测试另一个博客的TrackBack功能……

Technorati Profile

2007-12-29

不和谐?不河蟹!

相信朋友们已经发现了,不河蟹已经沉默很久了。因为,在不河蟹建站一段时间之后发现了一些执行上的问题,诸如稿件稀少、语言障碍等瓶颈。而且Godaddy的“完美”Whois系统也把我的个人资料泄露的一干二净,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岂敢在继续下去?

一度想把不河蟹停掉,但是想想也挺不甘心的。毕竟,这一个域名一年也好几十块呢……囧。

所以干脆一咬牙一跺脚买了Whois保护,这样这个小小的博客年维护费就从10刀/年升到了20刀/年,不用的话就更可惜了。

能够见到这篇文章的朋友应该大多数都知道,不河蟹如同大多数的Blogger.com的博客一样的被GFW掉了。这样,我就想也许直接写中文也不会吸引到某些人的注意了吧?毕竟,Blogger.com上的不河蟹信息远不止不河蟹一家而已……

说到底,就是www.buhexie.com要重新开张了嘛。而且是以中文的姿态。具体的定位,还没考虑好呢,看着来吧……

另外,在这里祝大家新年快乐。

2007年年度不河蟹事件评选仍然在进行当中,截止到1月10日,大家赶快来抓紧最后的时间投票哦~